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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有欠款,总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?

更新时间:2024-11-13点击次数:29

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所以其民商事责任常常由总公司全部承担。

分公司有欠款,总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?

若因分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引发纠纷,总公司应当承担起清偿的义务。

导致这种现象的缘由,在于分公司所有的日常经营活动都受到总公司明确授权规定的限制,同时总公司也有责任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全面的监督和指导。

相关法律条款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四条
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
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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