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特定的条件之下,转账记录与真实可靠的聊天记录,都能够被看作是用于督促对方偿还债务的关键证据。
倘若聊天记录足以清晰地体现出借款的相关约定,并且转账记录也能够展现款项的实际交付,那么这类证据将有利于您达成诉讼主张。
然而,我们在此需要着重强调,一定要保证证据之间能够构成相互呼应的完整链条,同时需要确保其具有真实性、合法性以及有效性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六条
证据包括: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(二)书证;
(三)物证;
(四)视听资料;
(五)电子数据;
(六)证人证言;
(七)鉴定意见;
(八)勘验笔录。
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